淘寶在台灣出現營運危機!台經濟部投審會今(24日)指出,英商克雷達投資有限公司(簡稱:英商克雷達)2019年7月4日以10萬元新台幣(下同;約2.6萬港元)在台設立分公司,於同年10月間增加營運資本至2,010萬元(約530萬港元),並以「淘寶台灣」名義經營電商平台。
經濟部表示,經調查後確定,阿里巴巴集團對英商克雷達具有控制能力,已屬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」所稱之投資人,該公司未依陸資來台投資相關規定申請許可,已違反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》(簡稱:兩岸條例)第73條第1項規定,依例罰款41萬元(約10萬港元),並限期於6個月內撤回投資或改正。
阿里巴巴集團透過新加坡子公司持有英商克雷達28.77%股權,雖未超過陸資許可辦法的30%持股量標準,但經濟部調查發現,依法令或契約約定,阿里巴巴集團可操控英商克雷達的營運方針,認定對其具有控制能力。相關說明如下:
1. 英商克雷達計有3名股東,分為A股及B股二類,阿里巴巴集團為B股唯一股東;董事會3席成員中,阿里巴巴集團亦擔任B股唯一一席董事。依據英商克雷達章程,股東會法定出席人數為至少2名,其中應至少有一名持有A股之股東、一名持有B股之股東出席;董事會法定出席人數為2名,其中應至少有一名A股代表董事、一名B股代表董事出席。也就是說,如果阿里巴巴集團不出席會議,則股東會、董事會將無法召開,實質上對於英商克雷達股東會或董事會之議案已具備否決之權利;
2. 阿里巴巴集團授權「淘寶」商標、域名,及平台IT系統維護和技術支援服務予英商克雷達在台分公司,以供其經營「淘寶台灣」電商平台,英商克雷達在台分公司並應每季支付權利金、技術服務費用予阿里巴巴集團;又「淘寶台灣」網路相關伺服器或交據器等設備,機櫃申租者為「淘寶香港股份有限公司」;顯見其營運高度仰賴阿里巴巴集團的「淘寶」商標、域名和平台IT系統,欠缺獨立之經營權力與能力;
3. 依「淘寶台灣」登入之頁面顯示,會員之註冊需同意「淘寶台灣用戶服務協議及隱私政策」,而該「淘寶台灣用戶服務協議及隱私政策」卻是連結至阿里巴巴集團之「淘寶全球平台服務協議及隱私權政策」,台灣會員如同意上開隱私政策,可授權阿里巴巴集團使用用戶之個人資料、攝影機等權限,且會員交易資料回傳至位於中國的阿里巴巴集團伺服器中,可能有資安風險。
有關店家和消費者權益方面,經濟部建議,英商克雷達應於該期間內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等相關法規妥善處理可能衍生的交易爭議,以確保台灣使用者的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