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新巴車長於9月6日九龍遊行期間,被警方指無故響咹及快速行駛,「一度非常貼近站在路旁正在執勤的警務人員」,以及袋內有士巴拿,涉嫌危險駕駛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。
新巴職工會理事長林錦標今日(9日)受訪時稱,翻查紀錄顯示事發時車速約30公里,當時路段限速50公里,足證完全符合道路要求,而非警方所言的「快速接近警員」。錄影片段亦顯示,車長於有人走出馬路及有人接近巴士時,先後響咹3次,亦因見到有警員走出路面,而將巴士從中線欲移往快線,林錦標稱道路指引是司機見到有危險可響咹示警,不知警方為何指稱「無故響咹」。
時速30公里合符道路要求
林透露,翻查涉事巴士的行車紀錄,顯示事發車速約為時速30公里,符合該段道路的限速50公里要求,涉事車長是慢速行駛,並非警方所指的「快速行駛、接近警務人員」。
車長於有人走出馬路、有人接近巴士時曾響咹
巴士的錄影片段顯示,車長曾響咹3次,林錦標引述車長解釋,因當時有人走出馬路故響咹,及後有人接近巴士時亦曾響咹,車長亦因馬路有警車及警員,欲將巴士由中線移往快線,之後就被警員截停遂停車。
林錦標認為,車長的解釋合理,又指道路條例中,列明路上有危險時,司機可響咹示警,不知為何警方會指稱涉「無故響咹」。
新巴知悉車長會自備士巴拿調校倒後鏡
涉事車長的袋內有士巴拿,被警方指涉嫌干犯「藏有攻擊性武器」罪。林錦標稱同業均表示,開工時會用士巴拿及螺絲批等工具調校倒後鏡。新巴發言人亦曾指,知悉車長會自備士巴拿調校倒後鏡角度,該公司並無禁止此做法,車長亦可於站長室借工具使用。
林錦標指,新巴將視乎涉事車長心情是否平伏,若車長認為可以開工,新巴承諾可隨時安排,並已提供法律支援。
當時車速只有30公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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