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八旬老翁在今年 4 月 16 日於中聯辦大樓附近,以金屬鑿刺傷社民連成員梁國雄腰窩,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,被告今日(17 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。被告求情時指行動非為自己,「我係為大家好」,又指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和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「兩個遲早都要死」。裁判官鄭紀航形容,被告「熱愛社會」,只因政見不同而犯案,決定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,押後至 10 月 13 日判刑,期間被告繼續保釋。
81 歲被告黃森球,被控於今年 4 月 16 日,於西營盤干諾道西均益大廈三期外襲擊梁國雄。案情指,梁國雄在下午 1 時在中聯辦外參與公眾遊行及集會,並在下午 3 時左右在均益大廈第三期外受訪。梁在接受港台記者受訪期間,被告突然從後走近,並以「銀色、類似鑿的物體」插向梁的右腰窩一次,被告即場被捕。梁其後送院檢查,發現右腰窩有擦傷。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,表示「啲人喺香港搞搞震,喺中國搞事,我係嚟教訓佢,等佢知道好多人唔鍾意佢。」
案件原定今日開審,不過被告在開審前認罪。開庭之後,裁判官再問被告是否認罪,被告表示「認又得,唔認又得,總之搞壞我哋中國地方就唔得」,他最後回應認罪,又認為自己的行為是「替天行道」,「我皇帝都照搞。」裁判官問被告是否需要求情,被告表示作案非為自己,「我係為大家好」,又指許智峯和黃之鋒「兩個遲早都要死」。裁判官聞言後就表示被告不可以暴力待人,被告就回應說「唔通用槍?」裁判官再回應說,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
裁判官曾經翻看事發片段,並在庭上向被告表示「你身手都好靈活」,被告就表示以前在家鄉居住,生活窮困,需要食蛇,「食到咁好身體」。
裁判官說,雖然被告已年屆 81 歲,但是仍然行動敏捷,從被告口中可聽出他「熱愛社會」,今次是因為跟對方政見不同才犯案,被告有能力為社會服務。裁判官指,他不反對社會服務令,但仍保留向被告判處監禁的可能,現決定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,押後至 10 月 13 日判刑,期間被告繼續保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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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件編號:ESCC1108/20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