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蒂法尼周三提出的「共同決議案」,「國會意見」認為美國應恢復與台灣正式外交關係、洽簽自由貿易協定,並支持台灣取得國際組織會員身分。此外,決議案也呼籲美國總統摒棄過時的「一中政策」,改承認台灣為獨立國家,並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及其他美國具有會員身分的國際組織。「共同決議案」是一種美國國會的表態形式,僅須國會兩院通過,毋須美國總統簽名生效,故不具法律約束力。
蒂法尼強調,美國不需要中共同意,才能與世界各地友人對話,「現在是美國停止像鸚鵡般複誦北京『一中』幻想,並令美國政策反映台灣作為自由、民主與獨立國家事實的時刻了」。
蒂法尼指美國與台灣1979年前一直維繫正常外交關係,直到時任總統卡特(Jimmy Carter)在沒有國會同意下,突然與台灣斷交並轉而承認中共政權。雖然國會後來通過「台灣關係法」,並授權美國對台軍售,已故總統列根(Ronald Reagan)也提出「六項保證」,但美國仍與台灣沒有正式邦交,等於用對待北韓與伊朗殘酷政權的方式,對待台灣民選政府。
中央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