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區區議員仇栩欣及助理涉嫌去年8月於北角襲警,裁判官判兩人罪名不成立,並指涉案警員以不恰當武力對待被告,希望控方紀錄在案。
兩名被告分別為仇栩欣(銀行經理,23 歲)及勞澤乾(學生,23 歲),兩人各被控一項襲警罪,指他們去年 8 月 11 日於北角英皇道僑冠大廈外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,即警員許景耀。另一名裁判官早前曾批准許景耀匿名,以警員 A 代替;辯方其後提出反對,控方亦不再堅持,故匿名令撤銷。
裁判官又斥高級督察林景年當時的態度十分輕佻及蔑視,而另一警員許景耀當時是試圖想撥開仇的手機鏡頭,認為兩人並非是在正當執行職務。
裁判官何俊堯指,兩名涉案警員作供不合情理及不合邏輯,前後矛盾,與呈堂片段不符,又經常答非所問,批評他們砌詞狡辯,形容他們「用一些大話冚另一些大話」,完全拒絕接納兩名警員的證供,所以沒有證據證明兩名被告襲警。而本案唯一合理推論,是當時警員許景耀認為仇栩欣偷拍警員,並回頭制止,另一名警員更撥開仇栩欣的鏡頭,認為兩人絕非正當執行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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